不一樣的兒童

只有十多歲的你有沒有想過要到工廠打工、到田裡工作、甚至被賣到個人生路不熟的地方呢?你或許以為這些情況只會在祖父母的年代才會發生。然而,時至今日,全球仍然有數以億計的兒童失去上學的機會和與家人團聚的機會。他們不單失去這些基本的人權,要為生計而工作,他們甚至被販賣、被逼當上士兵或從事色情行業。

 

       根據國際勞工標準,儘管兒童可以工作例:成為家庭免費勞動力,即幫忙家庭生意或在家的農田做農,而沒有收取報酬,可是工種的危險程度以及對兒童身心的影響程度是相當關鍵的。工作普遍分為三類,包括「輕量工作」(light work)、「危險工作」(hazardous work)和「最惡劣形式的工作」(the worst form of work)。

 

工作種類

定義

輕量工作

light work

這是指該工作不會損害工作者的健康和發展,並且不阻礙他們上學和接受職業培訓的機會。

一般國家都會容許1315歲的兒童從事「輕量工作」,但有關工作時數和種類則因地而異。而這些工作可包括家務清潔、輕巧的農耕種植工作、店員、售票員、送報員、包裝、運送等。

危險工作

hazardous work

不論是工作性質本身或是工作地點,只要會危及工作者的健康、安全、心理或不道德的,這類工作便屬於「危險工作」。

國際勞工組織建議各國必須立法管「危險工作」,並只能讓18歲或以上的人士從事這些工作。

一般來說,這些工作包括採礦、編織毛毯、製造磚塊和玻璃、建造業、製造業、販賣酒精、水底工作(underwater work)、控制機械、街頭販賣及娛樂事業(如在夜總會、酒吧、賭場、馬戲團等工作)等。

最惡劣形式的工作

the worst form of work

這些工作包括將人當作奴隸、販賣、用作抵債;強迫參與戰事;賣淫、從事色情事業;製造或販賣毒品,以及所有危及工作者的健康、安全、心理或不道德的工作。

而所有18歲以下的青少年是嚴禁參與或從事這類工作。

 

國際勞工組織估計,在2000年,全球約有2.5億童工!

11歲以下的童工有1.1億人,總數45%

1214歲的童工有7,660萬人,總數31%

1517歲的童工約有6,000萬人,總數24%

國際勞工組織估計,所有1517歲的童工都從事危險工作 hazardous work),亦有接近六成的514歲的童工 (即約1.1億人) 從事危險工作。

 

讓我們一起看看童工的故事

 

個案1:工廠童工

在中國廣州市,一家釘珠廠裡有14名女工,其中13名都是童工,她們最年長的只有15歲,最高學歷的那個只有小五程度,全都是工廠老闆在家鄉請來的。

她們每晚8時便開始工作,把無數只有一根針才穿得過的珠子釘在衣服上,一幹便整整15個小時,直至翌日早上11時才下班。因為工作長期日夜顛倒,她們大多患有眼痛和頭痛,每晚要吃兩至三次止痛藥;當中患皮膚病的更比比皆是,因為她們要釘珠的新衣服中,不少都是剛印過花,因而要常常接觸那些殘留在新衣上的化學品。

資料來源:http://newsls.lnd.com.cn/xwzt/dltg/

雖然老闆為她們提供食住,但三餐都是白飯、白粥和青菜,不但吃不飽,而且營養不足。她們常常在五六分鐘內吃完,因為要儘快返回工作崗位。她們永遠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工錢,因為工資是按件計算,按客戶所出的價錢與老闆四六分賬。可是,客人出的價錢只有老闆才知道,工錢還要到年底才結算。平日下班,老闆一毛錢也不發,工人雖可向老闆支一些零錢,但最多只可支百元人民幣。

釘珠工作雖苦又吃不飽,但這工廠的童工都說來城市打工,可分擔種田的父母供養弟妹的負擔

 

個案2:礦井童工

在河北一個死了65的礦難中,救護人員發現了一名未滿15歲的生還者。這位小礦工被送進醫院時,已嚴重缺氧,性命垂危,經多次搶救才能活過來。

這位叫小周的小礦工,來自陝西,從沒上過一天學,經親戚介紹來到事發礦場做抽水工,每月工資有人民幣800元。他的主要工作是在礦井下抽水、監督水位和給各個礦井工地及時排水,他每班要在200多米深的井下連續工作16個小時。雖然他年紀小,在這工場也只做了三個月,但他的「工齡」並不短,因為兩年前他已在礦井上做雜務了。

於煤礦工作的童工

於煤礦意外中獲救的童工

 

小周回想他剛來到事發礦場的第二天,他並沒有受過任何培訓,便要入百米的井下抽水,當時他嚇了一跳。他每天在井下持續工作16小時以上、又要面對礦主不時打罵和隨時可能被淹死或壓死的危險。雖然他感到很難受,但是為了掙錢給家人,他也無可奈何,唯有忍耐下去。

這次意外,生還的只有51人,小周卻堅持出院後要立刻回礦井工作,他說因為他還要掙錢娶太太。

 

個案3:血汗工場

究竟孩童應該是玩足球,還是生產足球呢?

不少為國際著名品牌生產貨品的工廠都有聘用童工。這些工場的工作環境甚差,經常被形容為「血汗工場」。

其中,巴基斯坦的西亞科市(Sialkot)是歷史悠久的體育用品「血汗工場」。在九十年代中期,這裡更是不少著名品牌如NikeAdidasReebok的足球生產基地。市場一致認為,「高品質」的足球必須經由人手縫製,才能賣得好價錢。

圖片來源:南海網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05/11/25/000076795.shtml

這些承包了名牌足球生產的外判商,單在1995年,便聘用了25千名童工負責縫製足球。當中年紀最少的只有6歲,有的更寧願放棄讀書的機會,天天在工場裡全職工作。這些工場的環境惡劣,並且缺乏足夠的燈光。在工場裡工作的童工經常被打,每星期還要工作80小時。

可是,他們每天只能賺取約兩元美金,比巴基斯坦所訂下的最低工資標準還要低。

此外,不少住在鄉村的童工留在家裡或山寨廠縫製足球,有的更是抵債童工。在巴基斯坦,平均一家七至八口便有兩至三個是從事縫製足球的。隨著國際團體的壓力,雖然巴基斯坦聘用童工的情況在這十年已有大幅改善,但縫製足球的工序只是由巴基斯坦遷往中國內地而已。

除了工時長、人工低的問題外,不少童工更遭受身心靈的傷害。他們過著奴隸般的生活、甚至遭受性侵犯、被販賣。他們被迫當上童奴、性奴、雛妓、甚至要上戰場等。

 

個案4:童兵

不論兒童是自願還是被逼,只要徵用童兵便是犯了戰爭罪行。

來自塞拉利昂的斯旺,當時只有9歲的他被叛軍帶走,經過訓練後便打了兩年仗。與他一同當兵的朋友大多死了,他們不是在戰場喪生,而是因為生活環境太差或因疏忽照顧而死。他們沒有機會上學,食不裹腹,足襟見肘

在內戰連連的烏干達,13歲的男童馬丁與四名兄弟遭雙手反綁、被人用來福槍指著頭。他們被叛軍擄走,當上士兵。後來,軍隊指他們表現不佳,不能為軍隊服務,於是逼他們觀看兩人被亂棍打死的場面。軍隊聲稱這可令他們從中獲得力量,但他最小的弟弟只有九歲。

在剛果,有些女童因為家裡貧窮,連一日三餐也負擔不起,故此她們加入遊擊隊當女童兵。她們在軍隊的日子很難過,頭髮裏長滿了蝨子,每天除了洗衣服、做飯和燒水給傷患洗傷口外,還要被士兵當作性奴。其中一位女童兵憶述,她第一次被性侵犯時只有8歲,但為了裹腹,她唯有啞忍

 

個案5:童奴

有些兒童被販賣到酒店和住宅當傭工,成為童奴

10歲的Monu7歲時便由尼泊爾被賣到印度的旅館打工。他曾因為打破杯子,被老闆綁在椅上,然後老闆把椅子翻轉,用木條打他的腳底。

女孩阿德耶米在15歲時,從尼日利亞被拐賣到倫敦當家奴。初時,她的主人要她每天在路邊賣杯碟,卻從不發半點酬勞,還要挨打。後來,她轉當家,每天從早上6時工作至深夜,照顧7個孩子和收拾整間屋子,但同樣沒有半點報酬,同樣挨打。男主人更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而女主人則經常打她,拿她的頭往牆上撞,用皮帶抽打她,甚至趕她離開。然而,她沒辦法回國,不能去其他地方,最終還是返回這個「家」。

 

香港的情況

近年貧富懸殊的情況日益嚴重,失業及領取綜援數字上升,估計生活在赤貧線以下的兒童亦有增無減。但政府並沒有就此對貧窮兒童狀況作出研究,缺乏數據、背景分析,民間團體也只能從整體貧窮狀況估計數字,根據統計處(2004)資料顯示,現時香港約有 373,400名的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下(即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或以下),換言之,社會有四分貧窮兒童社會。

  2005年,社區組織協會的調查發現,本港童工問題漸趨嚴重,估計最少有近二千名童工。為了幫補家計,童工從事包括拾紙皮、廢鐵及倒垃圾等,年紀最小的更只有五歲。調查發現工作對兒童成長帶來不少負面影響,學習方面,超過七成受訪童工認為工作影響學習成績,包括讀書時間減少及沒有足夠精神溫習等。

 九歲、來自單親家庭的欣表示:「不會告訴同學自己課後會去執紙皮因為驚被人笑,但又不能停止工作,家庭經濟環境很差,希望可以幫助家庭,仍要一面驚、一面執。」她靠執拾紙皮,每周賺取四十元,收入微薄,但為了患有淋巴癌的媽媽,她仍會每天做完功課後,上街繼續執紙皮

 

         兒童節的設立是要呼籲各國加強推行兒童福利事工及提倡更多保障兒童權益,給予孩子們愛護和救濟,使孩子們因此而獲得健全的思想和精神。今天衣食無憂的你,有沒有為到自己的富裕生活而感恩呢?不用等待救濟的你,有沒有跟有需要的人分享你的福氣呢?

 

想一想

1.        你認為怎樣可以幫助這些正被剝削的童工呢?

2.        據你的觀察,兒童還受到哪些不合理的對待呢?

 

延伸閱讀

1.     樂施會編,《全球童工現況》:http://www.cyberschool.oxfam.org.hk/articles.php?id=89

2.     香港社區協會組織,《兒童權利工作》:http://www.soco.org.hk/children/main.htm

3.     〈五歲小童工拾荒補家計〉,《星島日報》,20051121